|
|
食药署进一步提醒消费者,购买罐头、方便面、干粮及饮料等之供品则应注意以下选购原则:
一、完整包装之食品应有清楚完整之标示,如内容物、食品添加物、制造厂商或国内负责厂商名称及有效日期等。
二、购买前应确认包装是否完整,切勿购买已拆封或有破损之产品,如发现罐头食品膨罐则请勿食用。
三、不选购来路不明、外观不完整、颜色过于鲜豔或太白的产品。
四、食品开封时,如发现有异味、腐败之情况应立即丢弃。
食药署也呼吁因我国夏季高温多雨,食品业者,含制造业、输入业、餐饮业、物流业、仓储业及贩卖业等皆应特别注意低温食品的保存条件,冷冻食品之品温应保持在摄氏负十八度以下,冷藏食品之品温应保持在摄氏七度以下、冻结点以上,并同时避免剧烈之温度变动。民众也应于寄送低温宅配前先将欲寄送的食品预冷至适当温度,收受低温宅配或购买低温食品后则应迅速放入冰箱,以确保饮食安全。
来源:食品药物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