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阶段「小绿人」审查新制,为国人食用健康食品把关

  • 2016-01-26
卫生福利部于今(21)日公告修正「健康食品申请许可办法」部分条文,修正健康食品查验登记申请采初审、复审二阶段审查,并明定各阶段应检附之资料及补正时限,为国人食用健康食品把关。

健康食品二阶段审查新制之实施,明定申请案补件时间为初审、复审各二个月,必要时,申请商得申请延长一个月。新制于初审阶段除资料齐备性外,亦进行基本安全、功效、安定之基础审查;复审阶段则着重于安全、功效、安定之专业审查,整合各项试验报告结果,审核产品于安全建议摄取量,是否足以达到所拟宣称之保健功效项目及叙述内容,并核定产品保健功效(品管指标)成分含量及其保存期限。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为协助业者因应,使新制上路无缝接轨,已委讬健康食品查验登记业务受讬机构成立谘询辅导团队,于健康食品业者教育训练及说明会持续加强宣导,今(105)年度预定办理4场。谘询辅导团队并提供业者申请健康食品前、中、后全程之技术性审查及行政法规释疑,使案件审查更加流畅与透明。相关谘询服务可于本年度受讬机构财团法人医药品查验中心网站(htt://www.cde.org.tw/factories)首页>厂商专区>申请服务>健康食品谘询辅导申请项下查询或洽健康食品谘询专线02-81706000,分机888,按3。

依健康食品申请许可办法规定内容,产品应检具安全、功效评估及安定性试验等报告,以科学验证其「保健功效」,依建议摄取量,系安全又有效,并对产品的品质予以严格把关,以确保核准的保存期限内之产品有效性。核准产品须于包装标示「健康食品」字样及(小绿人)标准图像、许可证字号、保健功效叙述等资讯。目前核可产品约300件,可于食品药物消费者知识服务网(http://consumer.fda.gov.tw/)首页>整合查询中心>食品>核可资料查询>卫生福利部审核通过之健康食品资料查询项下查询。


来源:食品药物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