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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署另于8月下旬迄今抽验30件油品检验苯含量,其中8件检验结果:6件未检出、其馀2件检出2~2.9ppb。为解除民众疑虑,食药署周六、周日加班检验,目前尚有22件市售油品检验中,将尽快公布检验结果。另外将召开专家学者会议,就相关管理政策进行讨论。
经查国际间对于食用油脂中苯含量背景值之分析结果,植物油约于150 ppb以下;本案检验油品中苯之含量,均仍于背景值范围内。
由于苯极易挥发,故人体系以吸入形式(即:空气中之污染)为主要暴露途径,食品并非苯之主要暴露来源,故目前国际间(包括欧盟)均未针对食用油脂中之苯订有限量标准。惟因苯可能自空气中沉降至水体及土壤中,爰国际间仅有针对饮用水订定苯之管制标准,世界卫生组织(WHO)订为10 ppb、我国与美国相同,均订为5 ppb。
苯为自然界中天然存在的化学物质,也可透过工业制造而来,为许多重要化学物质之原料,于工业上广泛使用;工业制程之废气、菸烟及汽机车废气之排放所导致之空气污染,为人体暴露苯之主要污染来源。由于苯沉降至水体或土壤后之分解速度缓慢,故食品原料可能因环境污染(空气或水等)因素,导致含有微量苯,为无法避免之污染物质。苯非为我国准用之食品添加物,爰食品中检出苯,仍应厘清其来源系为人为添加、交叉污染或来自环境污染之背景含量;如经查获系来自人为添加,则已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之规定,将依法处办。
来源:食品药物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