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105年第二波全台抽验年节食品结果暨稽查年菜制作场所结果

  • 2016-02-03
农历春节即将到来,食品药物管理署为保障民众食用年节及年菜食品安全,持续责成各县市政府卫生局针对年节食品及年菜制作场所进行稽查及抽验,第二波截至105年2月1日止共计抽验709件,共44件产品检验不符合规定,平均合格率为93.8%。

  食品药物管理署统计全台各县市卫生局抽验脱水蔬菜(金针、笋干等)、醃渍蔬菜(酸菜、菜脯等)、蜜饯食品(金枣干、糖渍水果等)、豆制品类(豆干、豆腐等)等常见之年节食品品项,共抽验709件产品,其中44件检验不符合规定,主要违规情形为检出过量二氧化硫、苯甲酸及过氧化氢等,各县市卫生局已持续追查产品来源及供应商,并依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18条规定处新台币3-300万元罚锾,倘贩售业者无法提供违规产品来源,可依同法第47条处新台币3-300万元罚锾;105年全台年节食品稽查抽验结果统计表如附件1,及不合格产品清单如附件2。

  各县市卫生局持续针对各辖年菜制作业者之环境卫生、食材处理及储存、作业人员之卫生清洁、健康检查等项目进行查核,加强食品安全把关,以维持供应年菜品质及卫生,让民众能够在年节前安心选购年菜。统计共查核523家业者,其中437家合格,86家业者因查核有GHP缺失现场开立限期改善,其中48家已复查合格,卫生局刻正持续进行复查,届时复查不合格者将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规定处办。

  食品药物管理署建议消费者购买年菜食品时,可选择完整包装的食品,并确认外包装上标示有内容物之名称、重量、有效日期、食品添加物、厂商名称、地址、电话、热量、保存条件及使用方法等资讯。另,食用年菜前应确实加热,并考虑用餐人数,避免过多剩菜,同时为避免年节期间因丰盛菜肴所引起暴饮暴食或不易消化,农历春节期间仍应保持正确饮食观念,注意均衡及适量饮食,勿多食过度加工、过油及过咸的产品,才不至于造成身体负担。

来源:食品药物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