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夜市食品安全 第三阶段食安稽查

  • 2016-11-25
行政院食品安全联合稽查专案小组(以下称食安联稽小组)为确保夜市食材来源安全,于105年9月启动「全国夜市联合查核-第3阶段源头制造商」专案稽查,针对29家制售酱料及淀粉等产品予夜市摊商之业者进行查核,另抽验28件产品及抽查83件产品标示。查核发现其中1家酱料业者使用逾期原料及食品添加物以制造辣椒酱等产品,相关产品已下架回收销毁并裁罚6万元;1家淀粉制品制造业业者不符食品良好卫生规范准则(GHP)规定,卫生局已依法处办;48件产品标示不符规定,其中11件共裁罚15万元,其馀不符规定者,地方卫生局均已要求业者回收改正并依法处办;另1件干燥粉圆防腐剂超出限量标准,已命业者回收销毁并裁处3万元。
蚵仔煎、碗糕等夜市美食多使用淀粉为食材,酱料辅以增添风味,因此食安联稽小组联合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以下称食药署)及地方卫生局针对第2阶段调查夜市摊商所使用之酱料、食用油、淀粉及淀粉类制品的来源制造厂商进行查核,查核重点包含食品业者登录、食品添加物使用合法性、产品标示、GHP及产品抽验,检验项目包括防腐剂、甜味剂、单氯丙二醇及顺丁烯二酸酐等。本次查核29家制造业者,全数皆已完成食品登录,其中有2家业者分别使用逾期原料、食品添加物及不符GHP规定;48件产品标示违规态样多为营养标示格式错误,及内容物成分未展开。另抽验酱料及淀粉类产品共28件,其中1件干燥粉圆防腐剂超出限量标准,不符合规定部分地方卫生局已依法处办。

食药署表示,夜市是重要观光景点也是民众接触频繁的生活圈之一。食安联稽小组推动夜市联合稽查,由贴近民众日常生活的消费场所先着手进行「源头管控」,追溯至源头食材制造商之管理,以保障国人食的安全,同时也让我国夜市美食持续扬名国际。


来源:食品药物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