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缓实施茶叶中氟派瑞之残留容许量

  • 2017-03-29
食药署宣布3月15日公告茶叶中氟派瑞之残留容许量乙事,暂缓实施。

近日因公告农药残留容许量标准所生之争议,行政院食品安全办公室、农委会动植物防疫检疫局及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于今(24)日下午特别邀集毒理学、毒物学、植物病理、食品科学、医学领域等之相关专家学者召开会议,就本案所涉及之科学依据及审查程序进行研商。经专家会议检视氟派瑞于茶叶之毒理、残留试验、残留标准评估等资料,认为氟派瑞核可使用于茶树符合国内法规及国际对于农药登记之原则,且其残留容许量之订定符合国际标准订定之原则。

惟因近期各界意见反映,为了重视民意,加强沟通,减少不必要的误解,食药署3月15日公告茶叶中氟派瑞之残留容许量乙事,暂缓实施。


来源:食品药物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