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获百鲜屋股份有限公司及源进国际有限公司违规贮放及贩售逾期食品

  • 2016-09-14
中秋佳节将至,与亲友相聚的时光总少不了烤肉及享受美食等活动,为保障民众能够食的安心,食品药物管理署(下称食药署) 为秋节烤肉食材把关,并落实行政院「食安五环」政策中之第一环「源头控管」及第四环「加重恶意黑心厂商责任」,于105年9月9日会同高雄市政府卫生局、台湾高雄地方法院检察署及内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总队稽查高雄市百鲜屋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百鲜屋公司)及其承租于源进国际有限公司(下称源进公司)之冷冻库,该二业者为关系企业,实际负责人为同一人,经后续调查涉将海灵菇、冷冻软壳蟹、鳕蔘斑及未标示日期之翡翠丸等4项计约7千公斤之涉违规产品贩售至高雄市、台南市、台中市及嘉义县市之下游业者。高雄市政府卫生局已通知相关辖区卫生局办理下架回收事宜。
另于百鲜屋公司现场查获草虾、飞卷板、鬼头刀鱼片、冷冻圆鳍鱼及鲍鱼等逾期产品及阿鱿、吴郭鱼皮等未标示有效日期之产品,于源进公司查获海灵菇、冷冻软壳蟹、翡翠丸及鳕蔘斑等逾期产品及鲂鱼排、鲑鱼切片等未标示有效日期之产品,业者表示前开产品为待报废品,惟现场为避免误用及流入市面,已全数予以封存,数量共计51,358公斤。全案已移请台湾高雄地方法院检察署侦办。
使用或贩售逾期食品,已涉违反食安法第15条第1项,依同法第44条第1项第2款处新台币6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罚锾,情节重大者,并得命其歇业、停业一定期间、废止其公司、商业、工厂之全部或部分登记事项,或食品业者之登录;经废止登录者,一年内不得再申请重新登录。食药署呼吁业者应使用及贩售保存期限内之食品,且食药署将持续督导卫生局全面将违规产品下架回收,依法严办不法业者,以维护消费大众食的安全。食药署强调,民众饮食卫生安全为该署责无旁贷之责任,将持续为民众卫生安全把关。


来源:食品药物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