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截至2017年3月20日14时止,卫生单位已出动1,339人次稽查远东油脂18项(原19项,扣除重复1项)违规产品之下架情形,稽查对象包含食品工厂、烘焙业及各大通路商等,共计稽查4,556家次,下架产品约64.1公吨,卫生单位将持续加强稽查,以避免民众使用到违规产品。应下架之18项产品可至桃园市政府卫生局网站查询http://dph.tycg.gov.tw/home.jsp?id=13&parentpath=0,1&mcustomize=onemessages_view.jsp&dataserno=201703100002&aplistdn=ou=data,ou=health1,ou=chhealth,ou=ap_root,o=tycg,c=tw&toolsflag=Y)。
食药署重申,依食安法第7条第5项规定,食品业者于发现产品有危害卫生安全之虞时,应即主动停止制造、加工、贩卖及办理回收,并通报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另同法第47条规定,经依食安法规定命暂停作业或停止贩卖而不遵行者,可处3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罚锾。
来源:食品药物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