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单位持续监督远东油脂公司产品下架回收情形

  • 2017-03-14
有关「远东油脂股份有限公司」疑涉违反食品安全卫生之情事,除桃园市政府卫生局已命该公司停工、油槽封存外,食品药物管理署(下称食药署)已责成该局尽速依食安法第44条处办;食药署并已通知四大超商及各大通路商依食安法并参照各卫生局所订定之期限完成下架作业。
截至106年3月12日16时止,地方卫生局累计出动稽查人次为252人,下架产品约20公吨,食药署已责成地方卫生局尽速完成产品之下架与回收,以保障及维护民众健康。

因业者无法厘清制成之产品批号,桃园市政府卫生局已立即封存疑似涉混掺过期油品之油槽,并命该公司扩大回收保存期限自2017年3月8日至2017年9月30日之产品,也持续监督其回收情形。食药署表示,如将逾有效日期之产品加工重制成其产品,涉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15条第1项第8款规定,依同法第44条可处6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罚锾,产品则依同法第52条第1项第1款没入销毁。

食药署再次呼吁,食品业者应遵守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之规定,发现产品有危害卫生安全之虞时,应即主动停止制造、加工、贩卖及办理回收,并通报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


来源:食品药物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