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告修正含铝食品添加物标准,强化食品添加物管理

  • 2016-01-19
食品药物管理署(以下简称食药署)于本(18)日预告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范围及限量暨规格标准」,草案修正重点为含铝食品添加物之使用范围及限量标准。该草案将进行为期60天之预告评论期,以蒐集各界意见。

本次修正9项含铝食品添加物之使用范围、限量及规格标准,期能减少国人铝之摄取量。食药署参考国际规范,依据国人膳食习惯及暴露风险,将现行可于各类食品视实际需要适量使用之硫酸铝铵、硫酸铝钾、硫酸铝钠、硫酸铝及酸式磷酸铝钠等食品添加物,限用于特定水产加工品、醃渍蔬菜、油炸膨胀食品、糕饼等食品,并定有限量。
另,卫生机关对于市售食品之食品添加物持续进行监测,食品业者如有违反食品添加物使用范围及限量暨规格标准之规定者,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47条处新台币3-300万元罚锾。


来源:食品药物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