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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署表示,乳品为国人重要消费食物,且为饮食指南中六大类食物之一,为确保国产乳品卫生安全,国内乳品加工业自100年起已强制实施HACCP。因此,联合地方政府卫生局锁定全台20家乳品制造业者,进行「强制性检验」、「食品追溯追踪系统」、「HACCP」、「GHP」及「产品标示」查核。稽查结果,HACCP不符合者,多为产品描述未清楚叙述,纪录文件未确实等;GHP主要缺失为支柱、地面或天花板未保持清洁、表单纪录不完整等;产品标示不符合样态多为营养标示格式错误、未标示醒语及食品添加物未标示或标示不完全等;稽查结果如附件。
食药署呼吁食品业者应落实自主管理,符合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相关规定,GHP与HACCP不符合规定,经命限期改正而届期不改正者,业已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8条规定,可依同法第44条规定处新台币6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罚锾;产品标示不符规定者,可依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22条或第28条规定,最高可处新台币400万元以下罚锾,并命产品限期回收改正,改正前不得继续贩卖。
来源:食品药物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