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食药署表示,米面类制品为国人主食之一,因高营养及高水活性等特性,不易久存,为使业者更重视制作过程、环境卫生及自主管理情形,避免滥用食品添加物,爰联合地方政府卫生局查核米面湿制品制造业者并执行抽验。稽查结果,GHP主要缺失为添加物未落实三专管理、员工无体检报告、天花板、地面有孔洞或设备未保持清洁等;检验结果不符规定者,为检出苯甲酸、过氧化氢(如附件)。
食药署呼吁食品业者应落实自主管理,符合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相关规定,如有GHP不符合规定,经命限期改正而届期不改正者,业已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8条规定,可依同法第44条规定处新台币6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罚锾;食品添加物使用不符「食品添加物使用范围及规范暨规格标准」规定者,业已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18条规定,可依同法第47条规定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罚锾。
来源:食品药物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