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把关过好年 食药署公布106年春节应景食品抽验结果

  • 2017-01-19
为保障民众年节食品食用安全,食品药物管理署(下称食药署)责成各地方政府卫生局针对年货大街、大卖场、传统市场等营业场所贩售之应景年节食品进行抽验,截至106年1月16日止全国共抽验1,270件,其中1238件符合规定,合格率为97.5%,合格率为近三年最高(104年:94.4%;105年:95.3%)。
食药署统计全国各地方政府卫生局抽验春节应景食品,如醃渍蔬菜、豆制品、脱水食品、生鲜肉品及蔬果农产品等,依据各类食品特性检验防腐剂、漂白剂等食品添加物、动物用药残留、农药残留及相关卫生标准;本次结果有32件产品不符相关规定。不合格产品以醃渍蔬菜违规比例最高,主要违规情形为食品添加物使用情形超过限量标准(苯甲酸、二氧化硫);其次为豆制品,违规原因为检出过氧化氢(标准:不得检出);蔬果农产品则超过农药残留容许量标准等;统计分析106年春节各类食品抽验结果及不合格产品清单如附件1、2。
针对违规产品,各地方政府卫生局皆已通知业者立即下架,并依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规定处办。食品如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17条之卫生标准规定经限期改正未改正者及违反第18条之食品添加物使用范围及限量暨规格标准者,最高可处新台币300万元罚锾;蔬果农产品则应符合同法第15条订定之农药残留容许量标准,违反者可处6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罚锾;违反上述规定而情节重大者得命其歇业、停业;另贩卖业者倘无法提供违规产品来源,可依同法第47条处新台币3-300万元罚锾。
食药署呼吁消费者购买年节食品时,可注意下列事项:
1. 选购包装完整、标示齐全之食品,拒买来路不明产品。
2. 购买新鲜食材并注意贩售场所环境卫生。
3. 避免挑选具有刺鼻味或非天然原色之产品。
4. 食品购买后尽早食用完毕或开封后妥善保存,确保产品新鲜度与食用安全。
5. 食材于烹调前先以清水或温水浸泡并清洗,可帮助去除灰尘或残留的食品添加物,以保障食用安全。


来源:食品药物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