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署公布105年全台抽验元宵节应景食品结果

  • 2016-02-18
元宵节将至,食品药物管理署为保障民众食用元宵应景食品安全,已责成各地方政府卫生局加强稽查抽验市售包装及散装汤圆、馅料及其配料等元宵节食品共395件,检验项目包含防腐剂、着色剂、甜味剂及农药残留等,结果3件不符合规定,合格率为99.2%,不合格产品清单如附件。针对抽验之违规产品,卫生局均已通知贩售商及进货端业者立即下架回收。

本次抽验违规样态为2件汤圆分别检出去水醋酸(标准:不得检出)及己二烯酸过量,另1件菠菜检出农药芬普尼残留超标。去水醋酸虽为合法防腐剂,仅能使用于干酪、奶酪、奶油及人造奶油等食品中,不得使用于汤圆产品。

针对违规产品,地方政府卫生局除要求立即下架及持续追查产品来源及制造商外,并将依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18条规定,复依同法第47条第8款规定处新台币3-300万元罚锾;产品农药残留超标,依违反同法第15条第1项第5款规定,复依同法第44条规定处6万-2亿元罚锾。倘贩售业者无法提供违规产品来源,可依同法第47条第11款规定处新台币3-300万元罚锾。

  食品药物管理署呼吁民众选购元宵食品时,尽量选择较具信誉之品牌,注意产品包装上应有之标示(品名、内容物名称、食品添加物名称、制造或负责厂商名称、地址及电话、有效日期及营养标示等),购买后尽早食用完毕,未食用完应妥善保存。包馅汤圆属高热量食品,且外皮不易消化,建议民众适量食用,并可搭配高纤蔬果及适度运动,以免增加身体负担。

来源:食品药物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