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署公布105年全台抽验冬至汤圆产品结果

  • 2016-12-21
冬至时节,因应国人「冬至圆仔呷落加一岁」吃汤圆习俗,食品药物管理署(以下简称食药署)为保障民众食用冬至应景食品安全,责成地方政府卫生局抽验市售汤圆产品及其配料,检验项目包括防腐剂、着色剂、顺丁烯二酸(酐)等。截至12月19日为止,完成检验328件,其中324件检验合格(合格率为98.8%),4件不符规定,不合格产品资讯详如附件。针对违规产品,地方政府卫生局已要求业者立即下架不得贩售,并依法处办中。

统计本次抽验结果违规样态,其中3件为防腐剂使用不符规定,依「食品添加物使用范围及限量暨规格标准」,去水醋酸仅能使用于干酪、奶酪、奶油及人造奶油等食品中,不得使用于汤圆产品;苯甲酸、己二烯酸可使用于汤圆产品,惟使用限量为1.0g/kg以下,违者将依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18条规定,依同法第47条第8款处新台币3-300万元罚锾。另1件着色剂使用不符规定,为汤圆检出不得添加于食品中之工业染料(Rhodamine B 盐基性桃红精),已违反同法第15条第1项第10款,依同法第49条第1项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8千万以下罚金。

食药署呼吁业者应落实自主管理,符合食品添加物使用相关规定,以免触法,并维护民众健康。另提醒消费者,市售汤圆种类繁多,冬至飨食汤圆时,应选择包装完整、标示清楚之产品,选购热量及糖含量相对较低的产品,建议可搭配高纤蔬果及适当运动,以免增加身体负担。


来源:食品药物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