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署及卫生机关将持续进行禽肉产品来源稽查

  • 2017-02-20
食药署于今(16)日通知各卫生机关持续针对市售禽肉来源及标示与其卫生安全进行主动稽查,稽查对象包含行销业者、加工场所、摊商、生鲜超市、餐饮及餐盒业、学校及其他机关团膳等业者。上述稽查若发现有市售禽肉非源自合法屠宰场屠宰者,则将相关事证移请农政机关追查来源并迳予裁处。

  因应禽场出现禽流感疫情,食品药物管理署前已发函餐饮相关公 (工)会及卫生讲习或食品安全管制系统训练机构转知会员业者及学员,食品业者应实施自主管理,依追溯追踪管理原则,做好食材来源管控,慎选屠宰卫生合格之禽肉制备餐食,烹调禽肉及蛋类时应烹调至全熟,以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食品药物管理署提醒消费者,选购禽肉产品时最好选择来源明确,经标示屠检合格标章禽肉或CAS肉品,该等肉品均经农政机关屠宰卫生检查合格;禽肉产品经过煮熟再吃不致有食品安全之疑虑,请消费大众安心。



来源:食品药物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