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署启动「食品接触面含塑胶材质之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装稽查抽验专案」

  • 2017-08-11
食品药物管理署(下称食药署)为维护民众使用接触面含塑胶材质食品器具、容器或包装之安全,积极贯彻行政院「食安五环」政策,从源头控管、重建生产管理、加强查验、加重厂商责任及全民监督食安等环节,将于近期针对全国食品容器具制造工厂及市售业者,会同卫生局启动稽查专案并进行抽验,以维护民众食用安全。

本次查核重点为接触面含塑胶材质食品器具、容器或包装之产品标示、食品良好卫生规范、食品业者登录等,并抽样检验塑胶制品是否符合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下称食安法)等相关规定,倘查获违反规定者,将依法处办。

卫生福利部105年4月19日公告「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装标示相关规定」,全面要求食品接触面含塑胶材质之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装,贩卖前,应注明「供食品接触用途」及「供重复性或一次使用」等资讯,以利消费者正确使用,并自106年7月1日起施行。食药署再次呼吁贩售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装之业者应确实遵守食安法相关规定,落实自主管理。除产品应依规定标示并应符合「食品器具容器包装卫生标准」,以保障消费者权益。

来源: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