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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署于105年4月至5月间,调查15家通路业者(涵盖便利超商、量贩店、超级市场12,188间门市)「在不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之条件下,不再以一般贩售方式处置」之即期食品量,结果显示包装食品类每年约16,904公吨、生鲜蔬果类每年约4,341公吨、生鲜禽畜水产品类每年约7,164公吨及即食餐食类每年约1,644公吨,估算每年共约产生30,053公吨。该署于105年度将辅导各家超市及卖场,除鼓励业者设置即期品或促销专区,并强化业者与社会福利单位之合作关系,透过业者及相关管理方案之配合运作,可望减少食物浪费,以达食物资源妥善运用。
食药署重申,逾有效日期食品不得再供作食用或再制造加工为食品,惟仍可经废弃物再利用之途径,供作肥料、饲料或其他用途,提高其利用性,有效珍惜资源。
来源:食品药物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