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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署说明严格执行边境管制措施,检视产品内外包装(包括内容物及内部小包装)上载明之内容物、产地及产证资讯已收成效。该产品于105年12月19日受理报验,共计3.84公斤,本案系查核其复合式包装标示,并进一步要求业者补充案内产品内附糖包之制造厂资讯,发现来自五县制造厂(枥木),故判定不合格。
经本署边境抽样检验不合格及查获来自禁止输入日本五县所制造之产品,皆于每周将其不合格资讯公布于本署消费者知识服务网(网址:http://consumer.fda.gov.tw/Food/UnsafeFood.aspx?nodeID=170)。
来源:食品药物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