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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专案稽查重点除应符合食品良好卫生规范准则之相关规定外,同时加强稽查有无依规定办理食品业者登录、订定之「食品或餐饮服务等邮购买卖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符合性、是否投保产品责任险及聘用厨师等专门技术人员之持证比例,以维护消费者权益。截至106年1月17日止,全国计查核106家,其中74家符合规定,32家分别有食材未离地放置、部分供膳人员未完成年度体检或个人物品未专区存放等缺失经各地方政府卫生局责令限期改善在案,并已由所辖政府卫生局全数复查合格。
食品药物管理署建议民众可优先选择通过各地方政府卫生局餐饮评鑑「优」及「良」级之餐饮业者,另如欲订购年菜或宴席时,应与业者签订书面契约,并事先详阅契约条款,尤其注意解约期限、退款及有无违规金等规定,避免消费争议,保障自身权益。
来源:食品药物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