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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简称食药署)公布105年边境通关查验共计67万5,018批食品及相关产品,抽样检验52,725批,其中检验不符合规定共915批,佔抽样检验批数之1.74%(详如表一),主要不符合之产品类别为农产品类(生鲜冷藏冷冻蔬菜及水果、香辛料、药食两用食品)及食品器具(详如表二),后续并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规定办理。
依据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30条,输入经卫生福利部公告的食品、食品添加物、食品器具、食品容器,应向食药署申请查验并申报产品有关资讯。又依第52条,输入产品经通关查验不符合规定,除管制输入外,并得公布商号、地址、商品名称及违法情节。
针对边境通关查验不符合的食品,均应依规定办理退运或销毁,同时,食药署会依照食品及相关产品输入查验办法规定,提高产品的抽验机率,最高可提高至100%抽验;并同时责令食品业者实施自主管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表一、105年输入食品报验情形
表二、105年常见不符合产品前五大类别及其不符合项目
来源:食品药物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