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3日晚上12时完成远东油脂公司产品下架

  • 2017-03-14
有关「远东油脂股份有限公司」疑涉使用逾期的无水奶油及回收逾期的乳玛琳共制成906公吨的乳玛琳、酥油及白油等19项产品,应于今(13)日晚上12时前完成下架并停止使用该公司「保存期限为2017年3月8日至2017年9月30日」之19项产品。食药署已通知四大超商、各大通路商及食品业者登录平台之食品业者 。截至2017年3月13日中午12时止,地方卫生局累计出动稽查人次为409人,下架产品约26公吨,共稽查1,969家次。

食药署表示,如将逾有效日期之产品加工重制成其产品,涉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15条第1项第8款规定,已责成桃园市政府卫生局依同法第44条处分,最高可罚2亿元以下罚锾,产品则依同法第52条第1项第1款没入销毁。

食药署再次呼吁,食品业者应遵守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7条第5项之规定,发现产品有危害卫生安全之虞时,应即主动停止制造、加工、贩卖及办理回收,并通报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


来源:食品药物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