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國食品添加物係採正面表列方式管理,其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訂有食用藍色一號、食用藍色二號、食用綠色三號、食用黃色四號、食用黃色五號、食用紅色六號、食用紅色七號及食用紅色四十號等8種人工合成著色劑,可於各類食品中視實際需要適量使用。鑑於人工合成著色劑品項繁多,且部分輸入食品曾被發現有摻加或製程帶入胭脂紅、薑黃色素、紅麴色素等天然色素的情形,這些天然色素成分複雜檢驗難度高,為有效管理,食藥署已積極研發食品中著色劑新興檢驗方法,以高精密的液相層析高解析度質譜儀分析,將原本只能鑑別8種人工著色劑的檢驗方法,一舉提升至能同時鑑別46種天然與人工著色劑。食藥署於今年度(105年)迄10月11日止受理36批抽驗結果有疑慮或檢驗困難的產品,即是使用此新興檢驗方法鑑別出9批產品含有非我國准用的著色劑成分,包括紅色三號、莧菜紅及酸性玫瑰紅B等,這些不合格產品均已依法辦理退運或銷毀,並未流入國內。
食藥署秉持科學論證基礎,持續積極開發新興檢驗方法,以因應食品管理所需,並戮力把關國人飲食安全。食藥署強調食品中若經檢出非准用著色劑成分,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或18條規定,可依同法第49或52條規定處辦。業者輸入產品前,務必確認使用之著色劑或其他添加物成分符合我國規定。
來源:食品藥物管理處